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2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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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现转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45 号)文件(详见附件),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做好宣传工作。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优化调整西安市参保女职工与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有关政策。
附件: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的有关政策通知(市医保发【2023】45号).pdf
医保办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