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通知
人力资源部通知
通 知 全院正式在编人员: 根据国人部发〈2006〉113号、111号,陕人发〈2006〉14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者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2008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2009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2009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2010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不够一个考核年度的工作人员,不调整薪级工资。) 自2010年7月起开始兑现增加后薪级工资,在此之前月份应增加的薪级工资差额部分于2010年7月工资中一次性补发。请核对7月份工资条。如有疑问,请咨询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nbs 上一篇: 会议通知 下一篇:HIS实时质控正式开始运行通知 |